部落

tribe

民族共同体发展中的一种历史类型。由同一血缘的两个以上的氏族或胞族组成。形成于原始社会晚期(即旧石器时代的中期和晚期)。有较明确的地域、名称、方言、宗教信仰和习俗,有以氏族酋长和军事首领组成的部落议事会,部分部落还设更高首领。美国民族学家摩尔根在《古代社会》中对处于母系制阶段的印第安人部落形态作有详细记述。古希腊荷马时代,部落已建立在父系制基础之上,有作为常设权力机关的议事会和掌握军事指挥、祭祀、审判等权的军事首长(巴赛勒斯)。古罗马王政时代,每一部落须由十个库里亚(胞族)构成,并设元老院、 人民大会、 和勒克斯 (王)。进入原始公社后期,因各种战争的日益频繁,最终导致了血缘联系逐渐被地域联系所取代,出现了由若干部落的解体并结合而成的部落联盟,成为原始公社瓦解的开始和新的民族共同体部族或民族出现的前提。

魔兽世界中的部落(The Horde),是由兽人、牛头人、巨魔、亡灵(被遗忘者)以及新加入的血精灵所组成的一派势力,与联盟相对立。

古史传说中的绝地天通

甘之战的影响:诞生了历史上之一个王朝

夏后启武力登上华夏部落联盟领袖之位后,为了排除各部落的反对力量,与不服他统治的更高领袖地位的有扈氏展开战争,即甘之战。甘之战过程非常激烈,最后的结果是夏后氏取得了战争的胜利,并建立之一个王朝——夏朝。

历史文献对甘之战过程的记载少之又少,只有夏后启的一篇战斗动员令《尚书·甘誓》,全文为:“大战于甘,乃召六卿。王曰:嗟!六事之人,予誓告汝:有扈氏威侮五行,怠弃三正,天用剿绝其命,今予惟恭行天之罚。左不攻于左,汝不恭命;右不攻于右,汝不恭命;御非其马之正,汝不恭命。用命,赏于祖;不用命,戮于社。

之一段介绍《甘誓》的背景,是启在甘之战之前,召集左右高级官吏申明纪律约戒的誓师词。“六卿”所指当即下文中的“六事之人”。在古文字中事和史是一个字,商代甲骨文中商王所称的“朕史”、 “东史”、“西史”等都参与征战,所以夏后启召“六事之人”传达战争约戒就很符合常理了。

第二段是誓师词全文,先说有扈氏罪状“威侮五行、怠弃三正”表明讨伐原因,鼓舞士气。其次宣布军事纪律,命令部属各自奉行命令,忠于职守,努力战斗,表明赏罚条例。

刚开始夏后启的部队节节败退,后夏后启痛定思痛总结原因曰:“吾地不浅,吾民不寡,战而不胜,是吾德薄而教不善”。将失败的原因归于自己增长军士们的志气,而后夏后启励精图治,“亲亲长长,尊贤使能”,最终取得了甘之战的胜利。

甘之战背景

古代历史上著名的甘之战名义上是施行修教,替天行道,实际上就是一场争夺权利的战争。史料记载甘之战背景有很多种说法,但究其主线只有一条,就是夏后启破坏联盟制度继承领袖。

甘之战背景最有力的说法:传说在尧舜时代华夏的部落联盟首领继承者的产生要经过议事会的讨论和认可,由于在任领袖之子常会被优先考虑,所以联盟的首领常会出现连续产生于同一氏族甚至同一家族,而对候选人起最终决定因素是资历和才能。后来随着财富的积累,社会分化的加剧逐渐的出现了王权统治,金字塔顶端的领袖和他们的财富也逐渐成了人人追捧的对象。

在禹的时代,夏后氏已形成强大的势力,为夏王朝奠定了基础。随着王权的强化,氏族制度部分被改造,部分被抛弃,唯独继任领袖的制度依然存在,部落联合体议事会推举了益。虽当时禹之子启有优先权,但论资历和才能都在益之下,所以议事会认可伯益为法定继承人。

但禹死后,启为了得到王权和财富,对益发动了进攻,当时夏后启根基深厚、实力更强,在拥护者的支持下,夏后氏及其拥护者联合起来对抗益,最终杀死了益,启夺得领袖的权位。

夏后启当上领袖后野心更大了,于是就在河南禹县举行盟会,通告联合体内部各部落和附近酋邦,争取支持者,来确立自己的统治地位。但当时启破坏了种种联盟制度引起很多部落的不满,尤其是实力雄厚的觊觎联盟首领有扈氏,公然对启的统治表示反对,从而才产生了著名的甘之战。

甘之战意义

甘之战发生在夏朝建立之前,当时大禹的后代首领启在大禹死后,为了消除当时各种反对他的声音,所以便想出了武力征服不同势力的 *** ,甘之战就是有启为了征服对他更高的领袖地位不服气的扈氏而发动的一场著名战争,激烈的战争过后,夏启通过自己的实力战胜了对手,甘之战意义则是从此诞生了历史上的之一个王朝夏朝。

其实对于甘之战意义古人和今天的学者是有不同看法的,有的人从有扈氏的角度出发认为这场战争是有扈氏为了大义而牺牲自己的行为,而今天的人们更多地把这场战争的意义理解成一场单纯地为了争夺政治上的统治权利而发生的不义之战,甘之战不过是延续了之前所有统治者们为了利益的权利争斗。

尽管如此,对于甘之战意义也有比较正面的说法。一些史学家从历史演进的角度出发,认为夏启发动的甘之战虽然没有抛开有武力争夺王权的老路,但是这场战争却是夏启为自己博取权利的战争。这场战争发生之后,夏启打破了原有的旧秩序,而在历史上首先建立了世袭制的统治王权。

甘之战获胜之后,夏启不仅仅彻底稳定了自己的王权,而且夏启还趁热打铁取消了多年来设立的议事会,从世袭的角度出发,夏启承继的是自己父亲的王位,经过甘之战,历史上真正的王朝得以诞生,的历史进程也进入了奴隶制的社会。

部落联盟的历史

古史传说中的绝地天通

上古时期的一次政教体系改革。

我国的古史传说时代:

在没有文字记载出现的时候,历史是人们以口耳相传的 *** 来保存与流传的。文字使用广泛后,这些内容便被记录下来成为了文献中记载的古史传说。我国古代文献中有着丰富的古史传说内容。虽然目前还不能构成一个严密完整的古史系统,但是从这些传说中,已经可以看出我国原始社会大概的面貌是什么样子的。

三皇五帝:

“三皇五帝”是我国古史传说时代的帝王合称。三皇的传说曾被列入三皇的主要人物包括伏羲氏、有巢氏、燧人氏、神农氏、女娲氏。三皇传说名目不一,其形象也是人神混杂。

而“五帝”存在的时期要晚于三皇,说法也不一样,以《史记》所记载的黄帝、颛顼、帝喾、尧、舜五人较为常见。五帝是远古时期的部落首领或部落联盟首领,也是军事首长,他们的传说故事反映了父系氏族公社的部落联盟从鼎盛到解体的历程。

黄帝与炎帝:

据古书记载,古代的黄河流域分布着许多部落,在陕西一带有姬姓的黄帝部落和姜姓的炎帝部落。东方九黎族的首领名叫出尤,在西进的过程中,九黎族与炎帝和黄帝的部落爆发了冲突,双方在涿鹿展开大战,蚩尤战败。

之后,炎帝图谋争夺各个部落间的主导地位,又与黄帝在阪泉之野进行了三次战争,最终炎帝战败,黄帝与炎帝联合,在广大的中原地区占据了主导地位,他们也被认为是汉族的祖先。

颛顼:

据《史记·五帝本纪》记载,颛顼是黄帝的孙子,吕意的儿子,因为辅佐少昊有功,少吴将高阳赏给他做封地,所以就称呼他为高阳氏。颛顼沉稳而有机谋,通达而知事理。他利用地力来养殖各种庄稼、牲畜,推算四时节令以顺应自然;重视秩序,注重礼法。颛顼继位后,对原始社会的宗教事务进行了一番大的改革史称“绝地天通”。

绝地天通:

早在少昊时期,九黎境内的民众皆信奉巫教,杂拜鬼神。民间私下里经常进行祭祀活动,而荒废了正常事务,因此引发了种种灾异。为了改变这种“民神杂糅”的现象,颛顼命“南正”之官“司天以属神”,掌管祭祀天神;命“火正”之官“司地以属民”,掌管民事,也就是设置了分别掌管祭祀和民政的专职人员。

这就改变了以往人人都能与神明交流、沟通的局面,整顿了人神之前的秩序,垄断了宗教祭祀的话语权,将宗教祭祀变得专业化,这些举措后来被称为“绝地天通”。“绝地天通”维护了部落首领的权威形成,促进了宗教人员的职业化,也反应出了当时的社会结构正在发生变化。帝喾后来继续了颛顼的行为,将祭祀与部落联盟首领的权力进一步结合起来。

“绝地天通”是上古时期五帝之一的颛顼进行的一场政教体系的改革。其出现的过程,大致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我国的古史传说时代:三皇五帝、黄帝与炎帝、颛顼、绝地天通。

冷知识:

1、颛顼曾与共工氏有过激烈的斗争,这场战争持续了很久很久,一直到舜和禹的时期才宣告结束。在神话体系中,这场战争演化成为了“共工怒触不周山”的故事。

2、颛顼高阳氏和黄帝中间还相隔一代,却被司马迁列为是黄帝之后第二代正统的帝王,这是因为他打败了同一时代的所有部族,是部落战争的胜利者。

3、颛顼规定女子在路上看到男子要赶紧避开,否则会被放到街口示众,拔出晦气。这说明当时女子的地位已经很低了。

4、据《搜神记》中记载,颛顼的三个儿子在死后都变成了害人的不好的鬼。(可见人们对颛顼的观感似乎也不怎么好啊~)

但是他还有一个儿子叫做穷蝉,是我们现在每年腊月要祭拜的灶神。

5、颛顼历

颛顼历是最早的历法,也是古六历之一。(古六历:黄帝历、颛顼历、夏历、殷历、周历、鲁历)相传在周末已经制定,秦统一六国后开始在全国推行,一直沿用到汉武帝太初年间。

参考及推荐书目:

徐旭生《古史的传说时代》

李玉洁《古史传说的英雄时代》

王晖 《古史传说时代新探》

原始社会后期形成的部落联合组织。多是由有血缘关系的或相毗邻的、利害一致的部落组合而成。起源于同一祖先的若干氏族,从同一氏族中分离出来散布在不同的部落中,这些部落便自然成为组成部落联盟的基础。另外,使用彼此尚能相互了解的语言或方言以及领土的接壤,也是组成部落联盟的重要条件。部落联盟的主要职能是共同从事军事行动,如袭击敌对部落或对付外来侵略者时采取一致行动。美洲印第安人易洛魁部落联盟(见易洛魁人)就是由具有相互接壤的领土、相近的方言以及分散在各部落中的血缘相近的氏族等条件的5个独立部落组成的。 易洛魁部落联盟内各部落间的关系是平等的,各部落内部的一切事务由部落独立处理。联盟内设有由50名世袭酋长组成的联盟议事会。 世袭酋长限定在5个部落中的某些氏族中选出,其地位和权限完全平等,对联盟内诸事项有更高决定权。联盟中的世袭酋长同时又是自己所在部落的世袭酋长,享有参加部落议事会和表决的权利。当出现缺位时,有关氏族便重新选举;同时,有关氏族也可以随时撤换他们,委任权则属于联盟议事会。一切公共法令或决议,须在联盟议事会中一致通过,方能有效;世袭酋长在议事会中以部落为单位进行投票。各部落会议有召集联盟议事会之权,联盟议事会无自行召集之权。联盟议事会允许人民自由发言,但决议权限于联盟议事会。联盟设立两名主要军事酋长,其权限相等,无更高行政官。“英雄时代”的希腊社会也保留着氏族、胞族和部落的组织,而血统和继承制则按父系计算和承袭。氏族以一个假想的神作为氏族的祖先。胞族是军事组织的单位,每个胞族有30个氏族。3个胞族组成一个部落,几个部落长期联合,形成巩固的联盟。古罗马王政时代也有类似的部落联盟组织。F.恩格斯认为,“氏族一旦成为社会单位,那么差不多以不可克服的自然性(因为这是极其自然的)从这种单位中发展出氏族、胞族及部落的全部组织,这三种代表着不同程度的血缘亲属关系。”(《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联盟制度又是氏族一部落制的扩大,而以氏族制为基础。联盟制密切了各部落间经济和文化的联系,并为国家和部族或民族的形成准备了条件。